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罪犯吴天顺,男,1970年10月26日出生于福建省诏安县,公民身份号码350624197010262537,汉族,小学文化,现无业,户籍地福建省诏安县西潭镇新厝村里洋6号,住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墩林厝巷9号。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吴天顺于2024年10月12日向我院申请书,以其患有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西侧,饶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陈若乔,电话:0768-7810113)。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