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们都是外省的,眼下就要返乡过年了,再拿不到工资,咱企业就扛不住了!都是辛苦人,这背后多少个家庭?这钱咱无论如何得先还上!”
“供应商这边也正等我们年终结算,老货款不结,咱企业信用就不好,新年度的材料供应就要成问题!临时换供应商成本大不说,这材料质量也得有保障,我们做工程的,马虎不得!这没有原材料后续工程完成进度要受影响,搞不好后续还要引发一系列合同违约呢......”
“现在,我们两家公司都谈妥了,我们被冻结的账户能解封吗?
2024年1月26日17时50分,饶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正准备下班吃饭的时候,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深圳市某建工有限公司(下称“建工公司”)的电话,还没等工作人员反应过来,电话那头对方已经停不下来......
执行干警经查询系统发现,确有一宗财产保全案件正在执行中。经向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建工公司是法院一宗在办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2023年,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建工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广东某混泥土有限公司(下称混泥土公司)的货款233万元,被诉至饶平法院钱东法庭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加上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保全标的额已经达到319.96万元。
原告混泥土公司也表示很无奈,“建工公司的货款说多不多,说少也有两三百万!当初他们逾期付款,给我们公司的正常运营也造成资金上的困难,我们不得不从其他渠道融资来维持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今年大家的行情大家也都知道,本来就不好啊,这一拖,也是给我们拖出很多问题!催了很多次了,对方总是有各种困难!没有办法,我们企业也要生存啊,我们的困难也要解决!岁末年关,我们的工人也要发工资,里里外外的合同也都到了账期,也只有到法院来解决了。”因多次讨要无果,2024 年 1 月 9 日,混泥土公司将建工公司告上法庭,为防止建工公司转移财产,混泥土公司申请将建工公司账户依法冻结,并为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
此时离春节也就一个月了。钱东法庭法官多次引导,双方均不同意纠纷通过诉前调解解决。案件迅速转入民事诉讼程序。在组织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得知建工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即将到期,可以用来解决双方的燃眉之急,但因为已经违约了,之前货款拖欠太久,混泥土公司已经不再相信被告的承诺,坚持要诉讼。这时,承办法官突然意识到,此时最应该构建的是企业双方的商业诚信,只有双方恢复信任,“财保”这困在“池子里的死水”才能变“活”。而法院作为公正权威的第三方,在这个时候就是原被告双方信赖的基石,这也是双方不愿意走诉前调解和其他程序解决问题的深层原因。1月25日,在法官组织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混泥土公司也同意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1月26日,混泥土公司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还未流转到法院执行局,建工公司的电话就先到了。承办的执行干警马上向办案法官核实案件进度,确认法庭已经收到混凝土公司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后,即刻向领导请示启动执行办案“绿色通道”,迅速为建工公司办理账户解封。当执行员完成系统各项规定程序并提交银行指令时,已是晚上八点多。待建工公司的账户顺利解封后,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将解封情况反馈给建工公司。
“今晚,我们就给工人发工资了!早一天发工资,他们就能早一天回家过年啦!”
“混泥土公司和我们已经安排好分期还款,其他供应商的货款我们也都陆续安排上......”
1月30日,饶平法院收到建工公司的感谢信......回想刚收到起诉书时的“鸡飞狗跳”,调解过程中的“唇枪舌战”,执行过程中的“马不停蹄”......已然“轻舟已过万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