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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共护绿水青山
作者:审管办(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3-27 09:16:38 打印 字号: | |

春风拂煦绿杨柳,又是一年清明时。

韩江林场里,百鸟鸣春,草木始发新枝芽,一片生意盎然。饶平法院三饶法庭联合刑庭走进韩江林场,为护林员们带来一场“普法春雨”。

讲座上,杨法官和陈法官紧紧围绕《刑法》、《森林法》及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有关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护林员介绍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罪等常见罪名,并详细讲解相应法律责任。清明将至,法官又以失火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醒护林员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及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巡护作用,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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