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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2023)粤5122民初1837号原告高洁与被告刘远峰离婚纠纷一案
作者: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3-12-29 16:41:30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5122民初1837号

刘远峰:

本院受理原告高洁与被告刘远峰离婚纠纷一案,现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本院地址:饶平县黄冈镇六号路中段;联系电话:0768-7810111)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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