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饶 平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张秋良:
本院受理(2023)粤5122民初826号原告林桂浩与被告张秋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15时开庭,现因案件承办法官家翁去世休丧假,无法按时开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延期开庭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9月21日下午15时在本院汫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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