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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蓝色牧场”这个法庭诉前调解成功率92.31%
作者:审管办(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3-09-15 11:31:19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经过法官调解之后问题可以这么快解决,真是太激动了!”

饶平南部沿海渔业发达,大海是渔民的粮仓,海产品捕捞、售卖是本地渔民的主要经济来源。近期,地处沿海的饶平法院所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海产品货物买卖纠纷,快速、高效化解纠纷,有力助推“蓝色牧场”可持续发展。

多年交易欠货款?

原告郑某诉称其在饶平县某海鲜批发市场售卖海鲜,杨某向其购买水产品进行零售,双方交易往来已有十多年。自2021年底起,杨某未能及时支付货款,至2022年3月15日,累计拖欠郑某货款47696元。在郑某催讨下,杨某陆续偿还货款2万元,之后未再偿还欠款,郑某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出师不利怎么破?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有多年的合作基础,且诉讼标的额较小,矛盾调和空间大,于是在征求郑某意见后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案件进入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却发现杨某下落不明,迟迟未能取得联系,“调解工作‘出师不利’,难道要就此转入诉讼程序吗?”承办法官认为,简单的一判了之只能“案结”,却无法做到“事了”,最终决定进村走访,探听杨某的“行踪”。经过多渠道多方走访,承办法官最终通过村委会获取到杨某的联系方式,随即与杨某展开联系。

矛盾叠加如何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目前经济上存在困难,无法一次性将货款结清,且由于郑某此前在催讨货款的过程中与杨某发生了肢体冲突,故而杨某的还款态度十分消极。在了解前因后果后,承办法官积极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相理解、互相体谅。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郑某同意给予杨某一定还款期限,并且就此前肢体冲突向杨某真诚道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即签订调解协议,多年合作伙伴得以握手言和。

今年来,所城法庭坚持以创建新时代“枫桥法庭”为契机,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2023年来该庭诉前调解新收案件30件,调结26件,调解成功24件,调解成功率为92.31%。下一步,所城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用心打造法庭解纷前沿阵地,为“蓝色牧场”的蓬勃发展贡献司法新力量。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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