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易鹏飞:
本院受理张权林与你、汕头市华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张振法、饶平县凤江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易鹏飞:
本院受理张权林与你、汕头市华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张振法、饶平县凤江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