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3)粤5122民初810号原告杨晓明与被告李晓燕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汫洲法庭  发布时间:2023-06-07 11:02:27 打印 字号: | |

广

 

   

李晓燕:

本院受理(2023)粤5122民初810号原告杨晓明与被告李晓燕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78900元及该款自2022年2月1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付2、判决被告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六月七日

 

(请张贴)


 
责任编辑:汫洲法庭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