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5122强清1号
本院根据北安市北庆华升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东北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北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东北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07月18日前向广东北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环南路44号建设大厦西梯二楼;邮政编码:515000;联系人:蔡渝、陈硕;联系方式:13265931201、13531211058。)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
二、广东北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于2023年07月18日之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依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三、广东北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广东北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 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