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名称 | 座落于饶平县钱东镇李厝管理区公路南陇头的工业用地和座落于饶平县钱东镇李厝管理区陇头的房产及地上构建筑物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2)粤5122执恢3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
房屋所有权证 | 粤房地证字第1597231号 粤房地证字第1597232号 | |||
土地权属证号 | 饶集建(1994)字第154961号 | |||
所有人 | 饶平县利鹏毛织厂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2年12月5日 | |||
现状 | 房屋用途 | 工业 | ||
房屋性质 |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租赁情况 | 有租赁,租期为5年(2021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6日止);年租金160000元。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 | |||
钥匙 | 无 | |||
经营情况 | —— | |||
设备设施 | ——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被饶平县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 | 未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拍卖成交确认书》;2、《执行裁定书》。 | |||
介绍 | 证载建筑面积 | 3479.10㎡ | ||
评估总建筑面积 | 4000.18㎡ | |||
附属铁棚面积 | 177.56㎡ | |||
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 | 2123㎡ | |||
房产年龄 | 约1995年建成 | |||
装修情况 | 买受人需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 |||
房屋户型 | 房屋现状为工业厂房 | |||
房屋朝向 | 买受人需实地确认 | |||
周边配套 | 1、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 |||
2、请竞买者自行到标的物实地察看。 | ||||
其他介绍 | 房屋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本次拍卖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和设备 | |||
标的物估值 | 评估总价 | 评估总价7,660,400元。 | ||
费用总价 | 以实际产生为准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以实际产生为准; 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实际产生为准。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
特别提示 | 1、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 | |||
2、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3、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组织集中看样,由有意竞买者亲自实地看样; | ||||
4、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