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3)粤5122民初556号原告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汤创集、李广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所城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04-10 14:48:40 打印 字号: | |

广

 

李广弟:

本院受理(2023)粤5122民初556号原告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汤创集、李广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第一被告付还原告一笔借款本金 30000 元,利息 58647 元,本息合计 88647 元(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止,2022 年 12 月 9 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逾期还款年利率 14. 4%另计。);2.判令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的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天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3时在所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三年四月十日     


 
责任编辑:所城人民法庭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