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杨贺洲:
本院受理(2021)粤5122民初1567号原告郑晓君与被告杨贺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122民初15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院(2021)粤5122民初1567号民事裁定书中第1页倒数第二行中“原告余构泳”补正为“原告郑晓君”。限杨贺洲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一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杨贺洲:
本院受理(2021)粤5122民初1567号原告郑晓君与被告杨贺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122民初15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院(2021)粤5122民初1567号民事裁定书中第1页倒数第二行中“原告余构泳”补正为“原告郑晓君”。限杨贺洲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