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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5122民初516号原告容王君诉被告甘文斌、余晓生、第三人广州市志合货款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09:14:45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122民初516号

甘文斌:

       本院受理(2022)粤5122民初516号原告容王君诉被告甘文斌、余晓生、第三人广州市志合货款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23年5月11日15时1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出庭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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