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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 5122民初 308号原告郑杰民与被告李欲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7:17:25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李欲生:

本院受理(2023)粤 5122民初 308号原告郑杰民与被告李欲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材料。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李欲生归还原告郑杰民借款人民币3万元整及 利息(2018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息3%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至该借款还清之曰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场算)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天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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