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饶 平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华思:
本院受理(2023)粤5122民初303号原告海南宜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华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要求判决:1、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661.76元;2、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以人民币6661.76元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完成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十时在本院汫洲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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