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饶 平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郑旭彬、郑雪恋:
本院受理(2022)粤5122民初1572号原告林亚兰、林静贤、林少贤、林丽贤、林淑贤、郑伟昭诉被告郑旭彬、郑雪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诉讼材料。原告要求判决:1、判令二被告付还六原告借款15万元及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至按年利率3.7%计算的逾期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完成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3月9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汫洲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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