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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 5122 民初 1502 号原告杨丽芹与被告杨少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作者:所城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2-11-22 10:53:26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杨少培:

      本院受理(2022)粤 5122 民初 1502 号原告杨丽芹与被告杨少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 5122 民初 1502 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案按杨丽芹撤回起诉处理。限杨少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所城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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