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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2)粤5122执491号
  发布时间:2022-11-21 20:15:55 打印 字号: | |


公告

2022)粤5122491

张速端、潘佳筠: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速端、潘佳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有效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本院已委托深圳市国政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潘佳筠名下位于饶平县三饶镇南联汤厝后南秀的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5294016号)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77600元,评估费用6600元(评估详情见评估报告)。上述不动产将在饶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6804,户名:饶平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深国政估字【2022】第0816046SF 房地产估价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O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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