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张天亮:
本院受理原告段隆仁诉被告张天亮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变更承办法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定于二0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3时45分在本院钱东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请张贴)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