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沈泽州:
本院受理(2022)粤5122民初1261号原告沈冰宜诉被告沈泽州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交换证据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请求法院判令婚生女沈桐悦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交换证据的时间为二0二二年十二月六日下午2时30分,并定于同日下午3时在本院钱东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请张贴)
二O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