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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5122民初1017号原告郑素丽与被告郑斌荣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郑素丽与被告郑斌荣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22-08-29 17:00:34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郑斌荣:

本院受理(2022)粤5122民初1017号原告郑素丽与被告郑斌荣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8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公告
责任编辑: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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