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杨天贵:
本院受理原告邹晓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5122民初9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准许原告邹晓莉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