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有关案件受理点、联系方式】
本院刑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由立案庭受理。
其他类型案件立案前请先咨询本院立案庭,应向院部立案庭还是向基层人民法庭提交纸质材料。
部门名称 | 邮寄地址 | 联系方式 | 邮政编码 | 备注 |
所城人民法庭 | 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082县道岭后村东侧 | 0768-8662688 | 515700 | 刑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统一由院本部受理,其他类型的案件,请立案前先电话咨询立案庭向院部哪个部门或哪个基层人民法庭提交或邮寄材料。 |
钱东人民法庭 | 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下浮山村学校西南100米 | 0768-8731363 | 515700 | |
汫洲人民法庭 | 潮州市饶平县汫洲镇085县道汫洲边防派出所北侧 | 0768-8782779 | 515700 | |
三饶人民法庭 | 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金秀园一横16号 | 0768-8351454 | 515700 | |
饶洋人民法庭 | 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334省道饶洋镇政府东北侧10米 | 0768-8311566 | 515700 | |
浮山人民法庭 | 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中兴路浮山人民法庭 | 0768-8511362 | 515700 | |
院本部 | 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西侧饶平县人民法院 | 0768-7810127 | 515700 |
二、网上立案指引
请点击下列《网上立案操作指引》,下载或查阅该指引,按照该指引的每一项要求进行网上立案。
三、不会书写起诉状,怎么办?
即如何制作《民事起诉状》:可点击下列《如何制作民事起诉状》,下载或查阅该文件,按照该文件的教程制作民事起诉状。
四、【民事一审起诉材料模板】
民事一审起诉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为材料名称(括号里是材料份数):诉讼资料清单(一式一份)、诉讼主体资料(一式一份)、《提供对方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一式一份)、《文书送达地址和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一式一份)、民事起诉状(对方当事人人数+1)、证据材料清单(对方当事人人数+1)、证据材料(对方当事人人数+1)
可点击下列文件名称,本网页将自动将有关文件模板的word版本下载给用户。
五、案件涉及鉴定的,需要提交《鉴定申请书》、《鉴定检材清单》、鉴定检材,以下为《鉴定检材清单》模板。如果鉴定检材涉及ct片或x光片的,应记录进《鉴定检材清单》,网上立案的,要将所有检材拍照拍清晰,扫描成pdf上传于网上立案的证据材料栏目。鉴定过程中,再行按照组织鉴定的调解组织或审判部门意见向鉴定机构提交ct片或x光片。
六、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的,依法提交委托代理材料。网上立案的应该将委托代理材料扫描为一个高清已签名盖章的pdf文件。
当事人委托近亲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当事人委托员工的,一方面,应该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如下:
诉讼代理人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