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饶 平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连进:
本院受理原告欧晓妹诉被告黄连进、赵亮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诉讼材料。原告要求依法判决:1、判决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其中利息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2、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逾期借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逾期金额加收利率0.1%自2019年11月11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完成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6月29日下午三时在本院汫洲人民法庭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请张贴)
二O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