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122执428号
刘永洲:
本院在办理刘永洲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执行罚金一案中,案号为(2022)粤5122执428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5122执4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粤5122执428号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122执428号
刘永洲:
本院在办理刘永洲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执行罚金一案中,案号为(2022)粤5122执428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5122执4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粤5122执428号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