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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5122民初251号原告饶平县潮饶家禽屠宰有限公司诉被告超能侠美食文化武汉有限公司、被告张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15:50:10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张操

 本院受理原告饶平县潮饶家禽屠宰有限公司诉被告超能侠美食文化武汉有限公司、被告张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交换证据的时间为二0二十六830分,并定于同日9时在本院钱东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请张贴)

                                  O二十二


 
责任编辑:钱东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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