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原告郑欢涛诉被告钟文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17:08:29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钟文勇

 本院受理原告郑欢涛诉被告钟文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交换证据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合同费用728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交换证据的时间为二0二十八230分,并定于同日3时在本院钱东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O二二十五

 

(请张贴)


 
责任编辑:钱东人民法庭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