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2)粤5122民初86号原告粤财普惠金融(潮州)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晓烁、饶平县洁唯卫浴经营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6:43:58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公告

蔡晓烁:

       本院受理(2022)粤5122民初86号原告粤财普惠金融(潮州)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晓烁、饶平县洁唯卫浴经营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代偿款人民币411060.85元、利息人民币3699.55元。(利息是以411060.85元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从2021年11月23日起计算至被告付清代偿款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2月23日,不含12月23日);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上述二被告连带承担原告为实现追偿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评估费和拍卖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天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民二庭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