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开展潮州市两级法院“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涉农合机构案件执行力度,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9月15日中秋节前夕,潮州中院统一部署,联合饶平法院开展涉农合机构饶北山区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展现两级法院执行威慑力,督促一批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有力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饶北地区历史上一直是重商地区,客属人口集中,很多人长期在广州、深圳经商办企业,人员流动较大,执行工作存在难度。为加强专项执行效果,两级法院在行动之前,先与潮州农商银行饶北支行开展座谈,并对饶北地区涉农合机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有代表性的案件,针对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进行摸底,并制定出针对性行动方案。
行动当天,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统一指挥调度,与饶平法院共联合出动干警22名。经过一早上的努力,两级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实现了预定行动目标:依法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了公告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查封;对被执行人詹某从、詹某然实施强制拘留措施。随后通过执行干警释法析理,耐心调解,被执行人詹某然与潮州农商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另一被执行人詹某从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此次集中专项执行行动由潮州中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与饶平法院形成合力,以开展一次工作座谈、一次集中执行等“十个一”为工作目标,向饶北山区人民群众充分展现了执行的威慑力。专项执行行动结束后三日内,当地涉农合机构案件部分被执行人开始主动履行债务,潮州农商行共收回不良贷款24户,金额合计106.75万元,切实实现“执结一批案件,打击一方老赖,收回一批款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接下来,潮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尽“强”手段,做足“实”文章,切实提高涉农合机构案件执行结案率和实际到位金额,为进一步推进潮州市农合机构改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