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饶平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公开宣判大会,对近期22名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
宣判大会上,法警押解被告人到庭,饶平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林镇福对林某东、林某松等人买卖爆炸物案,余某明强奸、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等22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综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裁量刑罚,对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充分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此次宣判大会充分体现了饶平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决胜“四大战役”工作部署,营造“人人喊打、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