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和处理司法政务工作;
2.督办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3.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协助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院印章管理、文件、电报收发、传阅、交换、传达等工作;
6.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
7.负责院机关的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
8.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通讯、办公现代化规划、管理工作;
9.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本院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
10.负责本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11.负责院机关总值班办公室工作,对全院安保处突工作进行总协调;
12.负责院机关车辆、食堂、环境卫生等后勤管理工作;
13.负责司法鉴定、评估的对外委托工作;
14.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以及完成院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