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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4-03-13 16:00:0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中层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促进我院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为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日前,我院组织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长(党组书记)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各中层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惩治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纪问题做到“零容忍”。发现违法违纪情况要严肃对待,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知情不报,包庇护短,要从重追究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和杜绝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

    许映民院长要求班子成员和全院各部门要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的始终,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饶平的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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