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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填报廉政风险防控有关表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4 15:59:11 打印 字号: | |

各庭、室、科、局、队:

为深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增强全体干警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反腐倡廉能力与水平,根据饶平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饶平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饶党廉办[2014]5号)的要求,我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督促各分管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干部职工认真理解和把握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坚持思想引导,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岗位与职责同行、权力与风险并存”,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带头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带头履行防控廉政风险职责,确保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全体干警要切实消除模糊认识和抵触心理,坚决克服查不出风险、查浅层次风险、不积极防控风险的倾向和做法,坚决消除开展自查是“自我揭短”、“自我暴露”的错误思想。要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增强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自觉性,树立风险理念,筑牢思想防线。

二、排查内容

除了对照《饶平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节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汇编手册》外,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还应不断排查新的风险点上报,以便我院调整防控内容,修改、调整防控措施。要按照职能及个人岗位职责,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岗位负责人、关键岗位责任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是这次排查工作的重点,务必通过自查的方式,认真查找部门、个人的廉政风险点。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采取自己找、互相查、群众提、领导点和组织评等方式,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分类查找风险点。要对部门、个人行使工作职权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深入、准确地查找,整理成部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着重从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分类排查。在思想道德方面,主要查找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在权力行使方面,主要查找因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在制度机制方面,主要查找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在对象上,重点排查领导岗位特别是具有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领导岗位。

2、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评估岗位廉政风险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报院党组审定。高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中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处分的风险;低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高等级廉政风险由院党组负责管理,中等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防控,低等级廉政风险由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落实防控措施。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要进行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形成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使工作职责更加清晰、业务流程更加规范、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3、建立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查找风险点是基础,责任到人是关键,防控风险是目的。建立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防控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责任体系,要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推动业务工作的完成,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效运行、发挥作用。对据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依照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工作不走过场。因风险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将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以下表格:

(1)、部门负责人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关情况报告表》(附件1)、《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附件5)、《个人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8)及与分管院领导签订《廉政承诺书》(附件2)。

(2)、部门填写《庭、室、科、局、队廉政风险点自查表》(附件4)、《部门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7)。

(3)、其他干部职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附件5)、《个人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8)及与所在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2月3日前报送院纪检监察室,以便统一上报县纪委。

注:上述表格已上传到本院内网“纪检监察专栏”,请自行下载填报。

  

                              饶平县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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