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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02-19 10:03:54 打印 字号: | |

饶平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饶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辖以及本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4)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5)负责全县法院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6)管理县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7)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8)承办其他应由县法院负责的工作。

内设机构12个,直属行政单位1个,派出机构6个。其中(1)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政工科、纪检监察室;(2)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3)派出机构:饶洋、三饶、浮山、钱东、汫州、所城等6个中心人民法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现编制总数124名,其中行政编制数107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7名。

2015年12月31日止,我院现在职人数108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93人,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收入1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245万元,项目支出收入53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支出1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78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更换办案办公设备、办案办公信息网络建设、数字法庭建设。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万元,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平均每辆2.5万元,比去年平均每辆增加0.9万元,增加原因是由于车辆逐年老化,维修保养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办案工作及上级法院到本院开庭有关人员午餐费。

  


 
责任编辑:装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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